书记员职业能力培训招生简章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发布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最后一块管理制度拼图已经到位;也标志着今后从事书记员工作者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告别了以往待遇低、工资低、胜任工作能力差的不合理现象,走上了“保障规范化、培养定向化、管理制度化、薪酬系统化、成长规律化”的书记员职业化道路。
为了实现书记员的职业化进程,中国检察出版社和人民法院出版社于2016年8月和2018年5月分别出版了《检察机关书记员速录职业能力培训教程》,《法院书记员职业能力实训教程》,将双文速录作为书记员掌握速录技能的指定培训软件。
为了满足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录合格书记员,我公司利用自身是双文速录软件知识产权持有者和双文速录软件提供商以及教材编写单位的优势,与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以校企联办的形式面向全国招收拟从事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的大学生参加书记员速录职业能力培训。具体培训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培训宗旨:通过教学培训,让被培训者掌握速录技能(录入汉字水平达到120~180个汉字/分钟,听录错误率不高于2%),通过实训(实习)能够胜任庭审、讯问过程中的速录工作;熟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流程,懂得书记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
二、报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无听力障碍、无手指残疾,性别不限,年龄在26周岁以内。
三、培训期限:4--6个月。培训期间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学习任务。
四、考核、发证:学习结束,参加培训方举办的速录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人社部门颁发速录专项能力证书。
五、实习与就业推荐:学员一经录取,即与培训方签定《培训、实习与就业协议书》。
(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书记员的管理规定和招聘信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检察院统一招录考试、签定就业合同;
(二)培训方有推荐考试合格学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实习和参加统一招录考试(就业)的权利和义务。
六、培训费用:正规全日制培训,住宿公寓化(费用自理),收培训费、双文速录软件费、教材费共计2.98万元。
七、培训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榆垡榆祥路9号;北京地铁4号线天宫苑站转乘兴61路公交车到榆垡。开学当日在天宫苑有接站车。
八、报名日期:即日起开始报名,十一月二十日开学,自带行李。
九、试学三天。学习态度不端正或不具备相关天赋者,予以劝退。
十、培训单位:北京华语双文科技有限公司
招生、实习、就业处电话:010—6282 0869
联系人:寇森 手机:1851598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