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速录职业能力评分标准
书记员的速录技能特点一是速度,二是准确率,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根据人们在没有讲稿,一边思考一边讲话或一边思考一边回答问题的口语语速统计资料,以及书记员工作特点来看,书记员的文字录入工作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庭审、讯问、公诉、调查时的听录;二是对证明文件等案件材料的看录。因此,书记员的速录职业能力考试就设定为听录和看录两种。
一、书记员速录能力的考试题库:
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部门组织的由书记员速录职业能力专家委员会统一审订的全国书记员速录职业能力统一规范题库和评分标准。在全国统一题库的基础上使用全国统一的书记员速录职业能力智能化考试系统实施书记员速录职业能力考试,以此可以杜绝人为干预考分的因素出现,从而为书记员的薪酬待遇与速录职业能力对接搭建了公平公正的智能化平台。
考试题库由应知、应会两部分内容构成。其中:应知内容中的普通话正音知识、同音字词、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正确选用,以及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和听录分段能力等内容都直接囊括于听录试题素材中。看录试题,普遍夹杂着相应数量的姓名、地名所用的冷僻汉字,如何将这些冷僻汉字和其他文字内容(包括标点符号)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迅速录入出来,是考核书记员看录能力的核心方法。
二、书记员速录能力试题素材和题库量:
书记员的速录能力听录试题和看录试题,均以庭审、讯问素材为核心,以普通话为基础,有较强的工作实践性。适应在职书记员的职业能力晋级考核,对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具有工作引导性和对真实速录能力的检测性。
从120个汉字/分钟起步到200个汉字/分钟截止,每递增10个汉字作为晋级一等,共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九等,每等听录、看录各有三十道题。
三、书记员速录能力考试评分标准:
听录错误率不高于2%,看录错误率不超过0.3%,以此作为智能化阅卷的评分标准。
(一)书记员速录技能各级别准确率要求:
(二)书记员速录技能配分与评分标准:
(三)书记员速录技能考试流程
1、准备要求:书记员速录技能考试,一般分为考场准备和考生准备两部分。具体包括向学员说明试题分值、考核时间、考核形式、考核有关说明和场地、设备等情况。
2、考核要求:主要包括考生会调取考场计算机内考生所需要的输入法或速录软件。试题分值、考核时间、考核形式、考核要求等项都要作出说明。
3、配分与评分标准:采用鉴定点统一使用的智能化考试系统,配分与评分结果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自动生成的考试成绩体现在《速录专项能力证书》上。
4、成绩与速录能力:速录专项能力证书98分及以上者属于合格;低于98分属于不合格。
5、考试时间:看录考试时间10分钟,没有修改、校对时间;听录考试时间10分钟,有15分钟排版、修改时间。